1、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,有权将其逮捕或转送公安机关。
2、对发生在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,有权保卫现场、保管证据、维持现场秩序、陈述案情,但不具有现场勘验能力。
3、依照工厂的规章制度,禁止或制止未经批准进入工厂的人员、车辆。
4、对进出工厂的人员、车辆及其携带、装载的物品,按规定进行验证性检验,但不享有人身检查权利。
5、对工厂进行安全预防检查,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6、遇有违法乱纪人员不服制止,甚至实施报复,可对其进行正当防卫,但不得涉及无辜者和不正当防卫。
7、有权检查、监视非法携带枪支、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,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。
8、对违反厂纪、厂规的,予以劝阻、制止、批评教育。
9、停止工厂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10、可以监视有犯罪行为的嫌疑犯的活动,并向公安或治安部门举报。但不得侦查、没收、搜查权。监控进厂员工及工厂的人员配置。
安保公司工作人员要遵守以上职责。